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6-22
1.指标标准。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二是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1)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享受政策户(含即时帮扶户,下同)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对于因厌学等个人原因辍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要按规定进行劝返复学。对于6-14周岁的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后,由县级教育部门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我省对脱贫享受政策户家庭学生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大学的资助、减免政策体系。
①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免收保教费,以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助学金。
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减半〔2019年秋季学期新政策〕,由学校按学期发放。
③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以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
④高等教育(含高职):在我省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校按照最高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直接免除学费;在部属、外省高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由学生持相关资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财政部门,按实际缴纳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领取补助资金;就读于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学生,不免除学费。学校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3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此外,贫困家庭残疾人大学生还可申请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由县级残疾人主管部门认定后,最晚第二年按照大专生(高职)4000元、本科生6000元、硕士研究生8000元、博士研究生100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
⑤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以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按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
⑥技工教育: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可到全省承担精准扶贫任务的技工院校就读,享受“五免一享”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免费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免费推荐就业岗位,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按学期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可申请,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不再享受)。
⑦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对贫困家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子女,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每学期1500元。
2.评估方式。通过与贫困户沟通交流,查看户内档案进行判定。
(1)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保障。脱贫享受政策户家中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孩子的,询问孩子是否正常在读。如有失学辍学情况,了解学校是否进行了劝返复学;如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残疾孩子,询问是否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2)教育资助、减免政策落实到位。脱贫享受政策户家中有在校学生的,询问是否落实相应政策。如存有疑问,应进一步详细了解就读阶段、学校等,并查阅户内档案进行印证。一般教育资助资金体现在贫困户收入表中,教育减免政策落实一般无证明材料,需当地联系就读学校作出说明或转交市扶贫开发办会同教育部门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