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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现代明德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11

  

  为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目标要求

  (一)实施对象

  在校学生、教职员工

  (二)实施目标

  针对餐厅食品安全各个环节,制定食品安全的措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应急响应

  当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要做到对食品安全事件的紧急响应,对可疑食物中毒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并对食品安全事件作出快速、科学的应对。

  (四)应急要求

  统一领导、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和物资,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

  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班主任、教职员工、食堂从业人员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病人后,立即按照流程报告,现场值班员立即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和校医,随后依据实际情况逐级上报,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市教体局报告,必要时并同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突发食品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责任报告人及领导报告,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将有关情况报告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疾控中心;拨打120急救电话,对问题人员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

  2.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问题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问题人员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4.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察工作。

  5.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并请求支持和帮助;在适当的范围通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和自我保护意识。

  6.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严禁校外人员或不明身份人员进入餐厅,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非本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后厨。因工作需要进后厨的,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清洁工作衣帽,并做好记录。

  7.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五、善后与恢复工作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餐厅供餐班组要对造成突发事件涉及到的进货、存储、加工、卫生等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规范采购验收、储存加工、烹饪操作、分餐就餐、餐具消毒,个人卫生等环节,加强过程检测和整改。

  4.总结经验,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有关食品突发事件的信息,除按正常渠道上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面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5.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校内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食物中毒暂时停学的学生,经卫生部门确定康复后方可复学;污染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六、责任追究

  学校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迟报、谎报、瞒漏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处置不当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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