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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4-1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质量、高水平巩固我市义务教育成果,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为依据,按照“依法控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工作方针,明确职责,强化领导,扎实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控辍保学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我市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100%;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巩固率达到98%以上,并逐年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 广泛宣传,依法控辍

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作为“控辍保学月”,学校要联合当地政府部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和家庭对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对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教体局,并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二)强化行政管理,优化完善控辍保学基本制度

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包靠责任制。教体局党委成员包靠教育学区,各学区主任包靠学校,校长对全校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包靠年级,班主任包靠班级,教师包靠到具体学生个人,形成“教体局—镇学区—学校—班主任—学生监护人”联动防护网络。学校要制定和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层层签定控辍责任状,将控辍保学效果与教师考核、评聘、晋级、评优、绩效工资挂钩,确保控辍保学成效。

二是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鲁教基字〔20163号)等文件,加强学籍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要利用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的标注和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变化情况。

三是落实辍学劝返制度。学校要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帐和辍学销案台帐,落实依法劝返制度。针对每一名失学辍学适龄儿童,认真研究分析学生失学辍学原因,做好劝返复学工作。教体局每学期对各学校进行一次督查,利用学籍管理记录核实人数,并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三)规范办学行为,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学校要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定期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把学校办成学生学习生活的乐园;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控违规补课;严禁驱除或变相驱除学生离校;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不得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绩效分配的唯一标准;切实加强师德建设,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歧视、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尊重、关爱学生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帮扶资助政策,强化扶贫控辍

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家庭资助政策。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完善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制度,确保孩子不因身体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方案

各教育学区、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完善措施,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教育学区、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宣传,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形成的先进经验给予大力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更多的人加入到“控辍保学”队伍中来,切实把“控辍保学”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在全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 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控辍工作成效

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对“控辍保学”做得好的学校,通报表扬,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对因控辍工作不力,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各类评优资格,限期整改,辍学情况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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