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4-16
寿光市关于评选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根据寿光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评选寿光市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意见》(寿教字〔2018〕13号)精神,现就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下分别简称三好、优干)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好。热爱学习,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均达到B等级(含)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秀,体育运动项目成绩突出。
4.推荐评选对象为小学、初中学生。学籍注册并实际就读在推荐学校连续2个学期以上(学籍在2019年12月1日前转入/注册)。小学一年级和初一学生不受此限制。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群众服务,在各方面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 担任班干部等职务,在所推荐学校任班干部职务不少于3个学期(初中一年级学生不限)。
4.推荐评选对象为初中学生。学籍注册并实际就读在推荐学校。
二、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校在籍学生数和育人质量情况,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需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名额分配办法,各类名额分配要统筹考虑在籍学生数量和育人质量等因素,小学名额分配可适度向高年级倾斜。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表彰。近三年内因违规办学受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单位,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适当扣减。
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以后不再具有相应类别的推荐资格。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1.组织发动。学校须成立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并制定实施方案,发动师生及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包括分管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学生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分别不少于20%的比例。
2.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校评选推荐委员会。评选结果须由评选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3.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评选结果需由推荐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4.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校内宣传栏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科考试成绩和1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异议反映联系方式(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按照分配限额等额上报各教育学区(市属学校直接上报教体局)。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实后,撤销其推荐资格。
(二)教育学区审核
各教育学区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审核小组,负责本学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拟确定表彰人选上报教体局。
(三)推荐上报
各教育学区、市属学校安排专人上报审核后的推荐人选材料:
1.学校现场的学生个人公示材料。原件扫描PDF格式,不大于2M。
2.学校公示现场电子照片。能体现公示具体地点、具体信息、有学生现场观看场景,上传3幅,每幅不大于1M。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4.上述所有材料纸质版于1月29日(腊月十七)下午5:00前以学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报教体局基础教育科(12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jcjy@wf.shandong.cn。1月18日-22日,请到基教科领取空白证书。
(四)教体局审核表彰
教体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审核小组,负责全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审核工作。通过审核的人选由教体局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推荐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校三好、优干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确保渠道畅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二)严格工作程序。所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展开,并留存相关档案资料备查。特别是要将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公开贯穿于宣传、推荐、评选、审核、公示、报送的全过程,确保组织实施和评选结果的公平与公正。
(三)严明纪律要求。各学校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把评选推荐过程作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契机。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接受学生、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任何形式的请托,严禁在评选过程中接受任何宴请或礼品礼金。
(四)严肃责任惩处。对发现的未按规定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学校,取消评选申报资格,推荐学校3年内不再安排相应类别推荐指标;经教体局审查不符合评选标准而被取消资格的学生,其名额不再递补。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进行全市通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按照相关纪律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提交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寿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