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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现代明德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17

 

一、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物尽其用、合理调配”的原则,做到“坚持原则、责任到人”。

二、学校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登记入账、设卡、新增的固定资产必须经验收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员验收并填制“增加凭单”一式四份,分别有采购人、校产管理员、分管主任和领导签字,然后按规定交给总管理员制单、记账。

三、班级、处室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要具体落实到人,校产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要查明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赔偿或处理。

四、学校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和核对。各分管理员和总管理员、会计每季度对账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一般清查在暑期,核对在寒假)。

五、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借用手续,要限期收回。收回时应与借方共同校验,保证完好无损。

六、各分管理人员对所保管的财产、负有全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自行使用、移动或调换。经批准对外调拨的固定资产,应由上级主管部分填制调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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